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6号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肖亚庆 …
两个以上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起草的
酿酒研究院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成德眉资地区散装白酒标识规范》《成德眉资地区餐饮自制泡酒标识规范》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成德眉资地区散装白酒标识规范》《成德眉资地区餐饮自制泡酒标识规范》的通知 (成市监发〔2020〕127号)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散装白酒、餐饮自制泡酒的标识标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
《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已被废止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通知
2015年1月初,四川省叙永县发生一起村民食用散装白酒中毒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此前,有的地区也有类似事件发生。为了加强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的质量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包括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根据2015年食品抽检和舆情监测情况,总局决定组织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解读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于10月1日起同步实施。与原有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相比,新修订的《办法》最主要的变化概括起来有“五取消”、“四调整”、“四加强”:
于严厉查处保健酒、配制酒违法添加行为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2015年8月3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严厉查处保健酒、配制酒违法添加行为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将严厉查处保健酒、配制酒违法添加行为,并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同时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以下是通知全文。
新广告法正式实施 酒类企业应注意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于2015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下面为大家详解新法中的几个重大变化:
四川出台《关于促进白酒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促进白酒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
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已于2015年7月22日由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年份酒生产者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注各类基础酒、调味酒贮存年份及量比,并留存追溯、查验材料。预包装白酒不得虚假标示配料、执行标准等内容,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通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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